转发公安局推广网上报警岗亭的通知

时间:2006-07-04 18:54

编辑:豚客企服 来源:豚客企服 阅读:43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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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尊敬客户,现转发公安局推广网上报警岗亭的通知,请广大客户周知执行。通知全文如下:关于在全市网站首页推广网上报警岗亭的通知南宁市各网站: 为了维护互联网公共秩序,落实网上公开管理执法措施,根据公安部关于互联网网站上要建立网上案件报警求助岗亭,“虚拟警察…

尊敬客户,现转发公安局推广网上报警岗亭的通知,请广大客户周知执行。通知全文如下:


关于在全市网站首页推广网上报警岗亭的通知

南宁市各网站:
        为了维护互联网公共秩序,落实网上公开管理执法措施,根据公安部关于互联网网站上要建立网上案件报警求助岗亭,“虚拟警察”要在网上公开亮相执勤的有关规定,结合我市的实际,决定在全市网站设立“报警岗亭”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提供“报警岗亭”链接的网站是已到公安机关网监部门备案的互联网网站。
二、时间要求:2006年7月5日前本地重点网站、重点论坛必须先完成“报警岗亭”的链接,其他网站要求在2006年9月底前完成。
三、“报警岗亭”图标通过使用远程链接的方式在网站首页上显示,图标地址是:www.gxwljc.net/images/bjgt.gif ,在此图标上设置报警网站超链接www.gxwljc.net,举报人通过点击“报警岗亭”即可进入报警网站填写相关报警项目。
四、全市使用统一的“报警岗亭”图标,统一要求放置在网站首页的底部偏右位置,大小约为36像素宽、42像素高。
以上通知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我支队联系(联系人:周琦凯,专线电话:2891104)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南宁市公安局网络侦察支队
二○○六年六月三十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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